发布时间:2025-10-30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澄公资交建20251030020号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515-99-01-79220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项目(一期)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项目(一期)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南溪村、后沟村及前美村三个村部分河段和池塘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具体如下:在现有的管道系统(包括已建污水管网及拟建的补空白管网)基础上,完善隆都镇南溪村南溪排沟X055 县道下游段西侧沿岸工业区和前美村前溪许向北沟内污水收集管网约888米:完善隆都镇南溪村内港大排沟、南溪村南溪排沟和池塘沿岸居民生活污水收集接户管并封堵现状已废除管口一批;完善隆都镇前美村排渠和池塘沿岸居民生活污水收集接户管并封堵现状已废除管口一批。隆都镇南溪村内港大排沟和后沟村5条排沟对部分农田退水口开展清理合并,将予以保留的进行树标立牌,预计树标立牌55个。隆都镇南溪村内港大排沟部分河段布置生态驳岸1773.5米;隆都镇南溪村内港大排沟、南溪排沟部分河段及周边池塘布置生态拦截沟约2056 米,隆都镇南溪村内港大排沟河段及周边池塘布置漂浮湿地系统(配套太阳能喷泉曝气机)面积约1518.4平方米。 经审核的建设工程费用为7,121,208.3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14,478.99元。 |
||
| 招标内容 |
按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等的工程施工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7,121,208.31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85.116/#/)“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信息为准,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没有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即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index.html)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18时 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 |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3日12时00分 |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5日17时0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主任 |
联系电话 |
0754-857818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tapplay招标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常工、罗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72166-862/861 |
| 行政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 |
0754-85892743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61346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587671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立项批文文号:澄发改【2023】221号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index.html)(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 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 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需提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的承诺为准)。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
||